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解决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建设,有效落实全国、全县应急广播工作推进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努力把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成为党委政府政务信息的发布平台、区域文化的传播平台、涉农信息的服务平台、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警及调度指挥平台。
二、基本原则
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应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总体框架下,在国家和当地应急广播体系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具体指导下,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平战结合、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建设符合实情的应急广播系统。
1、政府主导
在县(区)委、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落实应急广播系统的主体责任,督促县(区)委宣传部科学统筹融媒体中心和广电网络公司的网络资源、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全面协同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应急办和融媒体等部门单位,有效促进乡镇党委、政府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确保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应急广播平台、网络、终端建设任务。
2、统筹规划
应遵照国家广电总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组织制定本地应急广播体系规划、建设方案,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指导服务和过程管控,确保本地应急广播系统能够顺利接入全国、全省应急广播体系,满足各级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建设要求,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
3、平战结合
应按照“平战结合”的运行要求,组织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机构,全面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本地应急广播系统全面满足平时能够安全播出广播节目,战时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做到日常广播与应急信息播发有机衔接,实现规范化运行目标。
4、因地制宜
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和运行必须充分考虑本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群众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资源,业务与技术模式要紧密结合本地信息发布需求和本地的传输覆盖网络条件,确保建成的应急广播系统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灾害预警信息应急广播服务、政务信息发布服务和区域文化传播服务。
三、政策背景
全国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应急体系和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重大项目,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加以保障;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为全民提供应急广播服务,保障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
国家广电总局先后编制印发了《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及《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暂行技术要求》等14项技术标准,以全面统筹、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县委宣传部也制定了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规划方案、技术方案等文件,对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做了进一步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上述规划、规范及文件要求,组织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广电网络分公司共同制定本方案,以有序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四、建设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69 号)
◆ 《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国办发﹝2016﹞104 号)
◆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国办发〔2017〕2 号)
◆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国办秘函〔2015〕32 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中办〔2015〕2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20 号)
◆ 广电总局《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新广电发〔2017〕236 号)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 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广电发〔2020〕80 号)
◆ GD/J 079—2018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
◆ GD/J 080—2018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
◆ GD/J 081—2018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数字签名
◆ GD/J 082—2018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
◆ GD/J 083—2018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
◆ GD/J 084—2018中波调幅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 GD/J 085—2018模拟调频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 GD/J 086—2018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 GD/J 087—2018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
◆ GD/J 088—2018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 GD/J 089—2018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规范;
◆ GD/J 051—2014 卫星直播应急广播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 GY/T 5093-2020 应急广播平台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 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 GM/T 0054-2018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 GY/T 337-2020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 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五、建设目标
根据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系列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以及国家广电总局【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技术白皮书】(2020版)和湘政办函【2020】68号文件的应急广播行业技术规范,设计建设应急广播平台、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促进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部署,建成具有多种渠道应急信息发布、融合视频采集和应急指挥、农村/社区文化广播服务的综合应急广播系统,并确保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实现完整的应急广播、应急指挥功能,为本地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发布、政策政务信息宣传、农村/社区文化广播等服务。
六、技术设计原则
县(区)级应急广播系统的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1) 可管可控
应急消息的播发与否由政府决策部门掌控,应急消息的播发、审核、播发对社会大众的影响评估应具有完善的机制,做到针对、有效、无负面影响;
(2) 灵活联动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与村村响大喇叭平台和上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实现无缝有效衔接,统一联动;
(3) 开放安全
既要确保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不同厂家系统、设备能实现互通互换,又要确保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保证应急广播信息播发的权威性、严肃性。开放性由统一技术规范确保,安全性由应急广播安全保护即数字签名确保;
(4) 统一规范
应急广播系统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中,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技术要求。遵循广电总局《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应急广播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
(5) 可靠运行
应急广播系统应遵循高性能、高可靠性原则,在系统规划和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系统必要的并发容量、抗灾、抗毁性能,平台服务器、传输覆盖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必须考虑备份和冗余设计,有条件的接收终端采用有线、无线结合的多种接收方式;
(6) 快速高效
应急信息的发布应具有快速高效的响应性能。从应急信息的接收、应急信息处理到生成发布、传输分发,应急广播终端的唤醒播发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七、系统功能架构设计
全国应急广播系统由国家、省、市、县四级组成,各级应急广播系统由应急广播平台(包括应急广播制作播发平台和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传输覆盖网、快速传送通道、应急广播终端和效果监测评估系统等组成。
在确保安全可控情况下,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应急广播制作播发平台、传输覆盖网合并设立。
八、系统方案设计
应急广播系统应有效整合有线电视传输网、广电IP双向网、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广播电视台播出系统、调频广播覆盖系统等资源,预留融媒体平台发布系统接口。通过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充分汇聚上级应急广播消息源、本级预警信息发布源、广播电视台信源、融媒体平台应急广播信源,串联大喇叭系统县、镇、村三级前端、打通省级应急广播平台-市(州)级应急广播平台-应急广播终端的信息发布渠道,优化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广播消息发布、应急广播业务监管流程,增强应急广播系统信息汇聚处理、消息发布响应、应急调度指挥能力。
根据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规范,应急广播传输覆盖以广电有线双向网和DVB-C有线数字电视传输为有线传输通道,以地面数字电视和调频广播无线覆盖双重无线备份,确保应急广播可靠传输覆盖。系统关键设备和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份布署,确保系统运行可靠。